不签合同还拖欠工资?法院:支付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

来源:中工网 作者:胡兴聪 发布时间:2023-08-06 20:36

摘要: 由于实际中阳奉阴违,经营者最终差点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聘请人员工作,却不签合同,对方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并双倍工资赔偿。在仲裁委的支持下,用人单位口头答应,但是实际中,却阳奉阴违,经营者最终差点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2021年7月,李某入职到广元某建材装饰经营部工作。但其经营者阳某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累计拖欠李某工资3071元。李某索要无果后,于2022年6月向该经营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时向广元利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广元某建材装饰经营部于2022年9月28日支付李某工资3071元,于2022年12月1日前支付李某经济补偿与双倍工资共计16929元。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经营部仅支付3071元,余款一直未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5月,广元利州区法院立案执行,对该经营部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支付义务,但该经营部仍未履行。


今年7月20日,执行法官再次通过电话传唤该经营部负责人阳某到庭,责令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甚至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阳某迫于法律威慑,主动与李某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阳某当庭支付2000元,剩余14929元从2023年8月起每月20日至25日间向李某支付1000元,直至付完为止。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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