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深圳一名女员工因拒绝参加公司下班后的团建活动而被解雇。这一事件引发职场热议,也再一次让团建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有人认为,企业开展团建活动,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员工应该积极参加;也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让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团建活动,员工可以说“不”。
对此,记者先后采访了职场人士、工会干部以及法律工作者,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是非工作时间的团建,属于加班,员工有权拒绝,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加班团建,更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非公企业盛行“团建”
职场人为保“饭碗”只能参加
据相关媒体报道,“团建门”当事人仅入职公司一周,因拒绝参加公司下班后的团建活动,在第二天被开除。当事人表示:“工作是单休,6点下班,一般到家快8点,觉得团建浪费时间不想去,就拒绝了,结果第二天领导就通知自己被开除了。”据悉,被辞退的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团建活动在非公企业较为盛行,活动时间基本以下班后、双休日为主,活动内容包括郊游、拓展活动、文体类活动、聚餐等。对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的团建活动,不少员工特别是已有家庭子女的职场人认为侵占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但往往因领导强制要求,出于保“饭碗”的无奈,只能勉为其难参加。
某外资企业员工戈小姐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每隔一个月会开展一次团建活动,“基本都是周六组织,需要一天时间,活动地点不外乎东方绿洲、郊区古镇之类,这些地方大家都去过,说实在的,工作了一周,都想在周六睡个懒觉,但因为我是单身,很难开口向领导请假。”对于上述新闻中拒绝参加团建被企业辞退一事,戈小姐表示很惊讶,“新闻中提到,企业的团建是下班后开展,就算不参加,也不至于被开除吧,企业的做法太过分了。”
张女士是一家大型国企员工,她告诉记者,团建在国有企业中并不太流行,通常国企文化建设包括与业务挂钩的培训学习和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等,“据我所知,团建多半是企业文化建设,不涉及技能提高,所以团建的内容是否和员工需求一致是关键,不少企业团建形式大于内容,不受员工欢迎也在所难免。”
同时,她坦言,“不同性质企业对于团建有不同的认识和做法,但不管如何,还是要按照契约来办事。不参加团建就辞退员工,企业的做法似乎超越了劳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