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刚:小芸,听说你上周请假单位没有批,为啥呢?
小芸:别提了,现在还郁闷呢!
小刚:你请假干吗呢,有急事吗?
小芸:唉,最近压力大,心情不好,感觉都有点抑郁了,想请假出去转转的。
小刚:那你有没有去医院检查一下,开个休假证明?
小芸:上次去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没问题,也没开休假条。可我就是感觉不快乐,不想上班。
小刚:这个理由恐怕有点站不住脚吧,单位也不是菜市场,你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再说单位现在比较忙,还缺人手,单位不批也能理解。
小芸:这个我知道,我一直都很遵守单位规定,除了正常休息日、法定假日,我基本也没有请过其他假。我就是有点不明白,请休假是我的权利,用人单位有理由不批准吗?
小刚:这个我也说不清楚。平时遇到类似问题你都会让我们去工会咨询小易,你自己也去工会咨询一下吧!
休息休假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劳动标准,为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提供便利和条件。那么,劳动者请假,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批准?
首先,要了解劳动者可以请哪些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请休的假有近20种。有的是全体劳动者共同享有的假,如休息日(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等;有的是部分劳动者享有的假,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等,这几个节日,相应的劳动者群体放半天假;还有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假,如产假、哺乳假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放假。
这些假当中,有的是计薪假,如国家法定假日、年休假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假期等,也就是说劳动者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有的假不是计薪假,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如事假。这在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中都有体现。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
再者,劳动者请假,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批准呢?这个不一定,具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的。劳动者请病假、产假、哺乳假及临时照看生病的父母、子女等,且提供相应请假依据的,用人单位无论是按照法律规定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都应当及时批准。
(二)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但要支付相应的对价。一般情况下,对于劳动者的请假申请是否能获批的决定权在单位。有的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但是要用其他方式来补偿。如,安排劳动者双休日工作的可以调休,无法调休的要支付2倍的工资;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上班或者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的,要支付劳动者3倍工资。这里的2倍或者3倍工资是指劳动者日工资的2倍或者3倍。
(三)用人单位不批准也不用支付相应的对价。劳动者请事假无正当理由,比如请假去外地参加朋友的婚礼等或者有正当理由但是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请病假但是没有诊断记录和医生开具的休养建议等,用人单位可以不批,也不用支付相应的对价。
本案中,小芸的问题就属于第三种情况,她请假的理由不充分,且没有请假依据,只是觉得自己压力大心情不好,就任性地请假去进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单位可以不批准,不用调休也不用额外支付其工资。
特别提醒:虽然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也不是说劳动者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行使。因为劳动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自觉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维护用人单位运转秩序,全面高效履行劳动义务。实践中,除了病假、产假及紧急情况短时间照看生病的亲属等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的外,对于有些假,如休息日、法定假日、育儿假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休假时间,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劳动者没有特殊情况的,要理解和支持用人单位的做法。面对请假问题,建议用人单位的管理方式要依法、科学,多一些人文关怀,要通过调休等方式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落实,减少因长期连续工作对劳动者身心健康带来的损害和因休不了假给劳动者带来的困扰,源头维护劳动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