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邵某于2019年3月25日入职,并在当天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22年3月22日,邵某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病毒的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数天。而此间,邵某的劳动合同正好到期。由于被隔离,无论是公司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还是与他续订劳动合同,他都无法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因此,邵某心急如焚。
【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根据该立法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指出: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据此,邵某不必过于担心劳动合同续签等问题,公司依法应当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顺延至其隔离期期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在邵某的隔离期内终止其劳动合同,那就要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邵某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