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打工族”在工作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争议。虽然其中多数人依然将自己看作“公司的职工”,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退休之后也就告别了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之后与单位往往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双方纠纷基本不适用于劳动法律法规。
为此,记者邀请到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华平律师,上海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力律师,就本报日前接到的一系列老年群体关于“退休后再就业”的问题咨询,进行专业解答点评。
工作中受伤要注意保留证据
社会保险费包含工伤保险,但老年人退休后已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一旦在工作中受伤,就不再是“工伤”的概念。
那受伤难道只能吃哑巴亏?沈力律师提醒广大老年就业群体,如果在工作中受伤可以到法院进行维权,同时应注意保留这些证据。
第一,保留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以此证明自己和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第二,自己拿报酬的证明,即每月固定从某家公司或通过公司的人员领取相关报酬的证明。第三,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在这家公司从事工作的证据,例如微信中指派工作任务的聊天记录等。第四,一旦发生受伤事件应尽量当场报警,通过警方的出警记录证明伤害事件确有发生。
保留以上几点证据外,因老年人相比年轻人存在身体机能的退化,更需要做好自我保护,沈力律师建议广大老年群体可以购买商业保险,“普通的职工会有社会保险保护,但是退休后的职工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这层赔偿。如果伤得比较严重,可能会有一些企业主使用其他法律手段让员工无法得到赔偿,因此购买商业保险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