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明自己在上海泰比迪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程女士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公司印章以及老板刘女士签字的收入证明。这份收入证明写道,“兹证明程女士为我(司)员工。于2007年8月1日起在本公司从事行政工作,职务为执行董事。固定月工资(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以现金微信转账发放。”老板的签名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
此外,程女士还给记者发来她和老板刘女士的聊天记录截屏显示,每个月的20日,刘女士会给程女士微信转账6000元,作为工资。这么多年来,程女士的工资都是通过现金和微信转账的形式发放的。
记者根据程女士提供的信息,登录爱企查搜索“上海泰比迪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法人确实是程女士,职务为执行董事,而程女士口中的老板刘女士则是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