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社保缴纳这件事,还得自己长个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庄从周 发布时间:2021-09-08 08:42

摘要: 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为老板工作14年,临到退休却发现自己可能退休金都拿不到。这是本期劳权周刊记者接到的真实案例。56岁的程女士在一家公司为其老板工作了14年,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社保一直没有缴纳,甚至连补缴也无法顺利完成。在深入采访后发现,程女士在这家公司的劳动关系其实很难被认定,公司方面也称其一直是老板的私人家政阿姨,而家政阿姨的性质则属于劳务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劳动关系,那缴纳社保也无从谈起。


程女士多次在采访中流露出后悔之意,其实她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有很多机会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缴纳社保,不论是公司缴纳还是个人缴纳,但由于各种原因,程女士都在“临门一脚”上失败了。相关专家在受访时便指出,员工在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后,需要第一时间建立劳动合同,如果确实属于劳务关系的性质,例如家政阿姨这样的灵活就业性质的工作,也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自己在户籍所在地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决自己今后的养老待遇和时下的医疗待遇。此外,程女士也可以购买一些家政综合保险等商业保险,救济家政服务时的意外伤害风险。


相关专家也提醒,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社保作为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是劳动者不可剥夺的权利,每一位劳动者都需要时刻关注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李轶捷,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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