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记者接到一位程女士的电话投诉称,她今年56岁,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0多年,可公司一直没有为其缴过社保,她去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却被告知无法补缴。程女士为此非常焦急,希望公司能够出面为其解决这一问题,使其退休后享受社保待遇。不过,当记者联系到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时,对方却表示,程女士是他们长期聘请的私人家政,没有和公司产生过实际的劳动关系。记者对此展开走访,试图理清两者之间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程女士称,她2007年进入一家名为“上海泰比迪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事“内勤杂务”工作。进入公司工作后,她一直没有社保账户,2011年,她曾经示意公司老板刘女士为其缴纳社保但被拒绝,“当时我和老板说过,想让她帮我缴纳社保,但她以‘节约成本,会照常给工资’为由,就没有去办。”
这一拖就是十年,程女士表示,自己今年56岁,早就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她一直在担心自己退休以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日前,她去附近的社保中心询问自己能否补缴社保,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已经过了退休年龄,此前一直没有社保账户,所以没有办法进行补缴。她这样的情况,只有通过法院起诉企业予以赔偿。
程女士听后,心情非常低落。她表示,工作了10多年,没想到最后可能连退休金都拿不到,“要我去和公司打官司,我也很担心,一方面我没有这方面经验,很多法规法律知识都不懂,另一方面,我还在那家公司工作,如果我和老板撕破脸皮,她可能当即就不让我做了。”
记者了解到,程女士在2007年进入上海泰比迪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没有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不过,公司老板刘女士让其担任公司法人,程女士答应了。目前她还担任了刘女士另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