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蒋女士来电咨询,职工一旦确诊新冠肺炎,究竟是拿病假工资还是继续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她查阅了多家媒体的报道,发现类似问题的答复并不统一。因此,她希望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华平律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隔离治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治疗期间的工资,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其劳动合同。在隔离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顺延至医疗期期满终止。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企业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