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权益十问:企业让职工自行找地休息,不提供午休场所,对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1-07-28 13:35

摘要: 职工如果要休息,可以用拿到的高温费自行找地方休息,单位这种说法对吗?

上川驾驶员刘国胜:夏季高温季节,开车司机最希望午饭后能有个休息场所歇一歇,但单位认为高温费已经发放了,企业设立休息场所可有可无。职工如果要休息,可以用拿到的高温费自行找地方休息,单位这种说法对吗?


徐仁华:单位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根据相关规定,为了保障高温作业的职工生命权、健康权,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里设立休息场所。并且,对休息场所作了相应的规定,即需要设有座椅,让职工能够在繁重的体力劳动后,有个小歇之处。同时,休息场所还要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职工可以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这个要求。


责任编辑:王枫,李成溪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夏季权益十问:职工是否还能享有停...

夏季权益十问:供应清凉饮料可以“...

夏季权益十问:有毒有害岗位“贴补...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