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职工于先生:我所在的企业,夏季高温津贴年年发放,但作为露天作业的职工,我们实在太苦了。今年我们听说市场上推出了一种智能机器,可以替代一部分人工作业,我们想购买,但企业考虑成本,不愿意。我们希望工会出面协调。请问工会组织有这个权利吗?
徐仁华:平等协商和监督都是工会组织的权利。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夏季高温对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用人单位在落实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措施时,应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企业工会是职工群众的利益代表者,可以通过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协商要约,通过平等协商,将职工强烈呼吁的购买智能机器要求作为劳动保护议题之一,签订集体合同或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工会组织同时还拥有监督权。工会组织可以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予以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履职,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