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尊重劳动者民主管理的权利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张锐杰 发布时间:2021-04-21 13:22

摘要: 平台一方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应该对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关注和保障。

上海天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姚海嵩认为,科技管理劳动者越来越普遍的当下,管理更要懂得尊重和民主。


“根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姚海嵩告诉记者,《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八条同样指出,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都明确了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即职工所享有的依法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姚海嵩进一步解释,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尤其是在推出一些管理手段的时候——“比如说南京给环卫工佩戴手环,在推出管理制度之前就应该尊重劳动者民主管理的权利。”


姚海嵩认为,一方面,用人单位需要充分顾及劳动者本人的尊严,劳资双方之间构筑的信赖与和谐关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石。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劳资协商的程序,可以保障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合作伙伴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意识到,只有建立和培养和谐劳动关系,增加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才能实现劳资双赢。”


当前,灵活就业群体与平台的关系并非传统的劳动关系,更像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对此,姚海嵩建议,平台一方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应该对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关注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轶捷,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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