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漕镇企业关闭、搬迁等情况日益增多,由此产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也不断增加,如何在新时期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作用,值得我们不断思考和总结。华漕镇总工会与劳动监察等部门研究讨论、积极沟通,不断加强对经济性裁员、关停并转迁等涉及劳动力重大调整企业的排摸,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积极推进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预警和调处机制建设,有效维护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劳资纠纷当前问题
●劳资纠纷呈现多元化
随着华漕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用工主体多元化,劳动关系日益多样化、动态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诉讼主体及诉求日益多元化特征,一方面,涉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案件、用人单位为原告的案件日益增加;另一方面,关于竞业限制、养老保险待遇、福利待遇、人事争议等新型纠纷也不断出现。特别是一些群体性劳资纠纷,即使属于利益争议,当事人也因为难以解决而要求政府出面,往往把对相关单位的不满转移到对政府机关的对立上来。
●劳资纠纷主体群体化
近年来华漕镇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批次及涉及人数显著增多,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处理不当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尤其是企业“关、停、并、转、迁”引发的劳动争议,涉及续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安置方案等问题引发的纠纷。
随着南虹桥开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需要,华漕镇企业关闭、搬迁等情况日益增多,产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也日益增多。
●争取权益形式多样化
劳动者争取权益的方式有理智的也有非理智的。理智的方式有:表达、调解、仲裁、诉讼;非理智的方式有消极怠工等。非理智的方式不仅给劳动者本人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强烈冲击,成为诱发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二、镇总工会调解尝试
●网格化定期排摸
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除了矛盾产生之后的调解沟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如果能将隐患苗头消除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岂不是就能将矛盾化解于无形之中。
华漕镇总工会通过“定格、定人、定责”3个步骤,构建完善的组织网络体系。为摸清底数,工会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的法人单位数、企业数、工会数、职工数等基础数据。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结合职工人数和区域面积等实际情况,设定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社工、2-3名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与各村专职副主席信息互通,每月对排摸网格内企业的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企业关停并等情况进行排摸,研判排摸情况,及时预警上报,并与企业以及上级工会密切联系沟通,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针对企业频发劳资纠纷矛盾的问题,镇总工会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深入企业基层,来到职工身边耐心倾听职工诉求,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工会组织在劳资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指导企业制定搬迁方案,积极引导职工合理维权,尽心化解劳资矛盾。
2018年8月7日晚,上海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突发劳资矛盾,员工封堵大门,镇总工会汇同劳动监察等部门、基层工会干部合力参与处置。事发当晚,镇总工会第一时间会同镇劳动监察、村工会干部前往现场参与处置。经了解,因华漕地区整体规划需要企业搬迁,物流公司决定于2018年8月中旬搬迁至松江区,物流公司员工对随迁没有异议。其员工中有75人为外包工,因外包公司江苏某管理公司没有制订较为完善的搬迁方案,故外包员工中55人不愿随迁,并要求江苏某管理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中夜班津贴等。由此引发外包员工封堵大门,情绪较为激动。经工会及劳动部门劝阻于晚10点解散。次日,区劳动监察大队、区总工会等处置部门再次来到企业积极为员工搭建协商的平台。经工会等处置人员耐心进行劝说并为员工聘请了2位法律援助律师,现场提供法律咨询。随后处置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协调,经过镇总工会和劳动监察等各部门合力,最终于8月14日晚,员工陆续与企业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此次劳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提供职工法律援助
劳资双方当事双方力量悬殊,劳动者处于弱势且缺乏正确维权意识。在劳资纠纷中,劳动者不懂得如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帮助,也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平时不注重保护好有利于自身的证据,导致在维权过程中举证的艰难。甚至,当有关部门告知这些困难时,情绪激动的劳动者还会曲解为这些部门庇护企业主或推诿责任等,普通的劳资纠纷由此演变成群众对地方政府的不满。在同乡“口口相传”中,更多人不愿利用现有渠道进行沟通与处理,使得劳资纠纷难以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为进一步畅通法援服务通道,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对接、应援尽援机制。华漕镇总工会于2017年10月份,在纪王地区成立“华漕镇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聘请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定期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调解”、“代写法律文书”、“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宣传解答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开展法律沙龙等服务活动。
●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完善政府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加强政府与工会双方更好地沟通信息、统一立场、协调政策、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解决企业和职工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建立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通过建立工会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定点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民营企业职工需求大调研,畅通职工诉求。同时,围绕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凝聚力建设,加强对民营企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工会工作业务知识和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