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丨别让劳动者一年的“盼头”落了空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4-12-18 12:24

摘要: 别让劳动者一年的“盼头”落了空。

年终奖的相关话题总是备受关注。围绕年终奖的性质、与“十三薪”的区别以及提前离职是否享有年终奖等问题,不少人都存在疑惑。


尽管现行法律法规未对年终奖的性质作出明确界定,但社会普遍认为它属于非标准工资,其支付形式、条件等需综合考虑劳动合同约定、企业规章制度、发放惯例等因素。因此,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绩效表现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及其具体标准。


许多职场人关心年终奖是否等同于“十三薪”,其实两者在定义和性质上有明显区别,且计算标准也不同。年终奖是对员工一年工作的奖励,其发放标准和时间由企业自主决定;而“十三薪”则是职工福利的一种表现形式,一般指年底双薪或更多月份的工资。


还有一个大家普遍疑惑的问题:提前离职是否还能享受年终奖?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答案,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一般来说,如果企业将在职时间纳入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且员工提前离职不符合该条件,则员工可能无法获得年终奖。但如果企业未将在职时间作为唯一条件,且员工符合其他奖金考核条件,那么员工仍有可能获得一定比例的年终奖。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员工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年终奖。


年终奖的相关细节复杂多变,为保障自身权益,职场人应当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了解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健全年终奖发放管理制度,明确年终奖的性质、条件、标准等,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也尽力不让劳动者一年的期盼落空。



责任编辑:陈恒杨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说说年终奖的那些事儿丨年终奖发放...

说说年终奖的那些事儿丨单位能临时...

说说年终奖的那些事儿丨单位能临时...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