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丨退休后还能拿竞业限制补偿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轶捷 发布时间:2024-08-23 17:11

摘要: 为了实现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竞业限制协议不能因为劳动者退休就当然终止或失效。

老张问:我在一家高新技术公司工作,和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我离开公司后在两年内要履行竞业限制约定,企业按月给予经济补偿。今年我退休了,公司认为这不同于一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应当受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故无需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答:不正确。虽然竞业限制约定产生于劳动关系存续期内,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才开始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的权利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时期内从事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这不仅仅指劳动者不得与和原用人单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应当包括不以雇用他人、提供劳务、自行创业等方式从事相关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者退休并不等于劳动能力丧失或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其虽不能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仍可以继续工作或自行创业,仍存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侵害原用人单位商业利益的可能。因此,为了实现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竞业限制协议不能因为劳动者退休就当然终止或失效。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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