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不成反被追赔近百万元,竞业限制争议引关注丨调查:企业不愿过多回应,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4-07-24 11:45

摘要: 讨薪不成反被追赔近百万元,竞业限制争议引关注。

用劳动力交换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但是,本报近期接到报料,当事人反映自己因一直索要被公司欠发的工资14万余元无果,最终无奈与对方闹上了法庭,没想到却被公司反诉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等,且被要求赔偿各类款项计95万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调查


龚璇本想尽快拿回自己的未发工资,却不料被公司冠以“违约”的名目,被要求巨额赔偿。究竟谁对谁错?其中涉及的竞业限制协议等又是怎么一回事?对此,本报展开了一番调查。


企业不愿过多回应

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某企业信息查询官网,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泽稷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简介一栏写明:泽稷教育集团深耕财经职业教育领域……为客户提供集专业化、个性化、实时化、系统化为一体的综合性财经职业教育服务。


根据当事人龚璇提供的联系方式,笔者联系了企业方工作人员。当表明来意后,对方在电话中表示,此事“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声称“不希望与媒体有过多交涉”“不愿意回应”。


当提到竞业限制协议时,对方则表示:“是她(指龚璇)在职期间自己开网店(指自行开网课授课),错在她,我们反诉之后要求她赔偿,她恼羞成怒才会找你们(指媒体)的。”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

乙方违约金额达50万元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中,笔者注意到一份“关于龚璇仲裁案件反请求”的文件,上面写明泽稷方的反请求包括:1.被申请人(指龚璇,下同)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章制度;2.被申请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需返还在职期间(2021年12月至2024年4月)岗位津贴总和149250元;3.被申请人严重违反竞业限制相关内容,按照约定需赔偿违约金50万元;4.被申请人严重违反师资协议第五条第九点,按照约定需赔偿违约金30万元。


对于其中的请求3和请求4,笔者查阅发现,龚璇与泽稷于2020年10月22日签订的《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暨竞业限制协议》中“法律责任”项第二点写明:乙方有违约、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保密规定的,应当赔偿至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金至少人民币五十万元。另,双方于2021年2月23日签订的《泽稷教育教师授课协议书》上,第五条第九点载明: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承接同行机构任何形式的授课及宣传推广活动,一经发现甲方可终止协议,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至少30万元,如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超过30万元,乙方需支付额外的损失费用。泽稷索赔的依据就是这一份协议上的约定。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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