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丨不休年休假能否要补偿?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崔蔚 发布时间:2023-12-15 10:49

摘要: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万先生问:快年底了,因为工作很忙,我还有好几天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公司人事多次通知让我尽快休掉,说是过年就要作废了。我能否不休年休假,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答: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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