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5月,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接到两名劳动者投诉,他们称与河北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公司外派至上海宝山区某超市从事销售工作,现与用人单位发生收入争议。接到投诉后,宝山大队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经查,该用人单位在宝山区无实际经营地,原有的办事处因经营困难现已撤销。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与企业联系无果后,宝山大队果断启动异地协查程序,请该单位实际经营地的劳动监察机构协助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启动调查程序。该单位自称濒临倒闭,无法派出人员从河北到上海接受调查询问,但可以通过快递将相关用工材料寄送过来。但仅有用工材料,无法确认证据和固定事实,案件再次陷入停滞。
考虑到该单位随时可能倒闭,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宝山大队遂决定借助科技手段,利用视频会议方式调查取证。后经远程视频执法,确认了证据,固定了事实,查实该单位与两名劳动者之间的收入争议为10万余元。同时,执法人员向用人单位宣传了关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后果,并责令该单位尽快解决,用人单位表示会尽快解决。几天后,该单位主动解决了该纠纷。
【综合点评】
《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仅侵犯了劳动者合法的工资权益,也将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利后果。首先,拖欠工资可能导致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还可能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相关政府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多方面限制,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更有甚者,如果是恶意欠薪行为,还可能被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触犯了刑法。
本案中,用人单位自称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主观上虽非恶意拖欠,但客观上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该单位即将倒闭,加上实际经营地不在本市,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诸多困难。采用常规方式固然可以完成本案件的流程,但劳动者的权益可能将难以维护。随着科技日益发展,网络视频取证已被运用于司法实践中,宝山大队勇于创新,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首次通过远程视频询问取证的方式,对该单位完成了调查,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该单位支付工资。采用远程视频询问取证方式执法办案,不仅能够节约时间与成本,还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一种有益尝试,在本案中得到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