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娟是一名工会“老兵”,在劳动法律领域历练颇深。2006年起,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下,她作为工会方代表参与劳动争议案的审理工作。2008年,随着《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一度井喷,那也是李淑娟最忙碌的时候。“经常在双休日参与仲裁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审理,诉求类型最集中的包括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等。”她说道。
2015年退休后,几乎没怎么停顿,李淑娟又续写职业生涯,加入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队伍。六年来,李淑娟参与了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面的案件,见证着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李淑娟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则案例。2021年,注册在张庙街道的一家互联网企业受疫情影响业务萎缩,公司决定与50余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消息一出,无论是否被波及,企业里人人自危。
“因为涉及人数较多,企业管理层的压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找到上级工会寻求帮助指导。”李淑娟在接手后,与张庙街道总工会一起立即对公司的基本情况作了一番了解。此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象都是软件工程师,没有涉及例如“三期”、工伤等受解雇保护的特殊主体,所以企业对于协商解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的关注度更高。
无论是在职时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还是现在做劳动关系指导员,李淑娟从业经历中处理过不少类似的案件。她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劳动合同法》上有关经济补偿标准写得很明确,他们还有自己的法务,所以法律问题本身没什么复杂的。但公司如何稳妥做好协解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不仅要内容合法,还要程序合法。公司对如何做到信息公开、召开职代会民主管理不清楚,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涉及相当多人的现实利益与未来走向,稍有不慎就是风险点。他们的工会主席也是第一次经手,当时心里也没底。”
劳动关系指导员李淑娟“上代下”与企业方进行了两次座谈,就如何召开职代会,公开协议解除方案,以及与职工沟通要注意的细节等作了指导。李淑娟还特别建议企业,考虑到现在的经济下行压力,再找工作不太容易,如果条件允许,尽量提高协议解除的经济补偿标准,让离开的员工对未来更有信心。最终,整个过程非常平稳,圆满收尾,没有一位员工因不满方案申请劳动仲裁。
李淑娟说,虽然在工会干了一辈子,但对业务依然不敢有“躺平”的想法,终身学习就是她的工作日常。李淑娟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摞摞资料,“我们做的是实务型工作,外部环境改变了,我们就要跟着学习新东西,比如疫情暴发时,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怎么算?还有像灵活就业群体劳动权益问题,都要关注、都要学。”
此外,同伴间的互助学习也很重要。目前,宝山区劳动关系指导员队伍一共有9名成员,李淑娟说在他们的微信工作群里,会经常分享各种劳动法律信息,有政策解读、典型判例解析,大家针对一些涉及劳动法律的社会新闻彼此分享观点,共同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