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绩效考核管理。绩效考核的高低好坏,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薪资待遇的高低。当职工在接受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觉得不合理、不公平、有疑问,该如何反映问题,如何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张呢?企业在制定绩效考核中,又有哪些考量和标准呢?
律师观点
关于绩效考核的公允性和相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章芊昊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考核标准需要公开
谨防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工资条里的“奖金”,章芊昊认为这里的“奖金”不一定属于绩效考核的奖励,有部分企业是把固定工资拆成不同的组成部分,以此降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在日后可能出现的劳资纠纷中减少损失。而通过书面方式与企业签订绩效考核书是有效的,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章芊昊提醒道,不对员工公开的绩效考核标准对员工是无效的,员工不受未知的绩效考核的约束,尤其是一些不合理的罚款,如果因此少发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差额。“在实践中,有个别的用人单位想开除员工,会拿出一套所谓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积极协商如何调薪
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针对一些实际情况,章芊昊表示,如果员工休完病假或者医疗期满的,当他们回到工作岗位时,用人单位一般会根据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则会结合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岗位需求综合考量。
那么,如果员工自己主动要求承担一定的额外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员工如何确保自身的劳动所得?章芊昊分析道,员工愿意主动承担一定的额外工作量和工作任务是一方面,而企业是否愿意把那些工作量和工作任务交给该员工则是另一方面。员工应在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服从企业的安排从事工作,反之,未经企业许可的工作可能会给企业造成损失,更无权要求取得相应的报酬。
关于薪资调整,章芊昊建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积极沟通协商解决。薪资涨幅方面主要是企业与员工之间自由协商确定的金额,涨幅多少是双方认可才生效的。而由于劳动者认为绩效考核缺乏公平性或打分偏低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其他结果,如工资减少或调岗辞退等,劳动者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寻求公平待遇的。
此外,针对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劳动付出与实际劳动所得不匹配这个情况,章芊昊认为评判的标准会比较主观。比较直观的一种情况是大量的劳动内容导致需要加班,则劳动者可以通过索取加班费的方式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当然如果劳动付出过大超过正常范畴,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章芊昊提醒劳动者,在维权中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劳动成果、加班时长或者工作量。证据的收集可以是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截图、有工作邮件的保留工作邮件、有工作成果的保留工作成果的内容等,具体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