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法律解析②:本年度没休完的年假,第二年可以继续休吗?

来源:中工网 作者:房昕 发布时间:2023-02-12 11:10

摘要: 年休假一般应当在一个年度内使用完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因此,年休假一般应当在一个年度内使用完毕。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在征得职工同意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实践中,职工休年假一般是由其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如果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职工不得擅自休年假,当然也不能擅自决定年假跨年度休息。在此,提醒劳动者应及时休年假,以免年假过期。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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