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问:我听说除了有认定工伤的情形,还有一种叫“视同工伤”。请问,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
答: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从业人员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之一的,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不过,是不是工伤,还是要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一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