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连:最近因为工伤赔偿的事儿弄得我头大,想咨询一下怎么办?
小芸:什么事情呢?
小连:我在一建筑工地工作将近一个月,有一天高空作业时不慎摔下,被单位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医药费都是单位付的。出院后继续养伤,单位没有给我申报工伤,我自己申报了工伤,人社部门工伤认定决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已经都出来了。
小芸:那直接请求单位赔偿就行。
小连:可是单位认为我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不应当认定为工伤,让我自己担全责。不知道单位的说法有没有依据。
小芸:具体情况建议你咨询一下工会的小易吧!
小连问题的焦点在于,劳动者因违章操作导致人身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我们刚调解成功的一个案例,与小连的情况类似,可以借鉴一下。
外省籍农民工毛某去年经人介绍来连云港一建筑工地干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的第29天,高空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造成三根肋骨骨折,单位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支付所有医疗费。毛某手术后出院就赔偿问题与单位未能达成一致,毛某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后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伤残十级。
因单位未给毛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毛某便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单位让其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行协商时,毛某要求单位赔10万元,单位只同意赔2万元。因赔偿数额差距太大,协商陷入僵局。毛某家乡又遭遇疫情,无法来连云港处理此事,便申请工会帮助调解。
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毛某请求后,立即与用人单位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不否认此事,但对于毛某工伤赔偿有异议。单位认为,毛某自己在该起事故中有过错,应当由他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对此,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解释,工伤认定不以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为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杀自残的除外)。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就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诉讼,维护权利。工作人员的解释消除了用人单位的疑虑,单位也请求工会帮助调解。
因疫情原因,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展了耐心的调解。经过市总工会、工程所在地工会及人社部门数次沟通协调,并向用人单位宣传《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最后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单位于8月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毛某工伤赔偿金6万元。
至于小连的情况,可以继续与单位协商,可以申请人社或工会帮助调解,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特别提醒: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单方缴费。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内外法律均将工伤事故认定为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原则。所以,劳动者在工作中即使存在严重违章操作也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可能面临被行政处罚及承担支付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工伤赔偿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