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丨单位还要为我缴社保费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崔蔚 发布时间:2022-11-24 17:42

摘要: 我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四级伤残。我想了解一下,单位是否还要给我缴纳社保费?

秦先生问:我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四级伤残。我想了解一下,单位是否还要给我缴纳社保费?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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