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厂改制再破产,法院审判妥善安置职工666人

来源:江苏工人报 作者:万森 发布时间:2022-11-15 16:25

摘要: 老厂改制再破产,法院审判妥善安置职工666人。

11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7年至今,江宁法院通过破产审判,化解债权130.23亿元,妥善安置职工3135人。发布会上,发布了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白皮书,通报了五起“江宁法院破产典型案例”,其中南京某机械总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涉及众多职工权益维护而格外引人关注。


据了解,2003年南京某机械总厂改制,并于次年5月在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常州市武进某电器有限公司及陈海涛、陈伟等42位自然人。由于产能落后、经营不善及缺乏监管,该公司背负大量债务无法清偿,且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受理条件。2015年12月8日,江宁法院依据债务人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某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调查,该公司负债总额为4.8亿元,其中有担保债权1.3亿元,职工债权将近0.7亿元,该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价值仅1.7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统计数据同时显示,受理破产时该公司有在职职工552名,除此之外还存在退休人员、托管人员、精简人员等,共计需要发放职工债权的人员有666人,每月都会产生大量的费用。由于涉及人员较多,社会矛盾突出,该案被南京市政府确定为2017年度重点化解矛盾。为妥善处理该案件,2017年5月2日,江宁区政府发布《关于成立南京某机械总厂有限公司、南京某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法院院长担任副组长,并在法院设置工作小组联席办公室。经过法院的居中协调,通过属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多方筹措,先行解决了部分职工生活费,在此基础上,法院积极处置资产,通过网络公开拍卖,最终将该公司的资产以超评估价2000万元的价值处置。2020年,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职工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其间未引发信访冲突,矛盾得以化解。


记者了解到,在法院的推动下,江宁区于2019年12月30日出台了《江宁区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组建了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发改委、信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住建局等20多家政府职能部门参加的“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破产工作的总体方向把握与复杂个案的协调机制。该方案实施后,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框架之下,江宁法院积极协同政府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就破产案件中出现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矛盾化解等重大、疑难问题开展协作,数十件破产案件得以顺利结案,实实在在地解决了破产中的许多困难,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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