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之窗丨仅用五天为农民工讨薪三万余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陈云飞 发布时间:2022-08-10 14:33

摘要: 通过监察员与乡镇工作人员共同疏导,最终达成总包方先行垫付方案。一起讨薪事件仅用了5天就快速平息。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10日,严某等4名农民工前往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反映苏州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36500元。


当时花博会召开在即,面对农民工急迫的讨薪诉求及分包无力支付的局面,监察员与属地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该馆展区现场,找到总包项目经理刘某协商。起初,刘某表示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苏州某建筑公司工程款,故不愿再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监察员向总包方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通过监察员与乡镇工作人员共同疏导,最终达成总包方先行垫付方案。一起讨薪事件仅用了5天就快速平息。


综合评价


花博会场馆及配套项目建设启动以来,为妥善处置花博会建设召开期间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大队在以往突发群体事件处置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花博项目实际,专门制定《崇明区第十届花博会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成立花博劳动关系矛盾应急处置小组。本案中,大队在接报后迅速反应,通知属地乡镇共同参与处置,并由乡镇调解中心、司法所对垫付方案进行了固定,制作了协议书,在政府部门的见证之下,涉事各方明确权利义务,客观上起到了督促作用,确保后期协议履行到位。


此外,为确保花博会胜利召开,大队依托区治欠办平台,联合花博会配套项目行业主管单位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对花博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做好项目结束阶段的监管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自查自纠在落实工资支付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零星出现的讨薪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方案,在事件平息后,及时组织部分省市场馆项目建设方、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召开座谈会,确保花博会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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