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公司与总包公司之间矛盾升级,总包公司对劳务公司发出清场通知,由于双方在工资结算上发生了争议,导致29名农民工近4个月的工资64.6万元打了水漂。无奈之下,农民工来到北京市顺义区总工会寻求帮助。8月4日,记者获悉,在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多次法律援助下,农民工终于拿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部分农民工还争取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021年4月23日,李某等29人从农村老家来北京,入职某建筑劳务公司,从事室外幕墙的装修及安装工程。双方在入场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李某等人并不知悉,仅在最后签字盖章页签署了姓名。
在劳务公司的安排下,李某等人每天工作近12个小时,且均有班组长拍照记录考勤等。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因为总包与分包公司之间矛盾激化,29名农民工近4个月的工资被拖欠。
农民工前来求助后,顺义区总工会第一时间上报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受理了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寇萌萌作为委托代理人。
在仲裁庭审中,劳务公司要求对劳动者提供的工资表公章真伪进行鉴定,后经鉴定显示,工资表中的印章与样本印章系同一枚印章。
由于劳务公司在庭审中未能提交考勤表以及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故仲裁庭最终认定劳动者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务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以及补偿金等。
由于该案属于单项仲裁请求金额低于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案件,仲裁庭出具了终局裁决。
然而,劳务外包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一审法院起诉。
一审庭审中,劳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声称工资表是由其本人和两名职工共同伪造的,目的是为了向发包方多挣取工程款。且提交了一名员工签字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远低于北京市相关行业的劳动报酬。
在援助律师多次质证下,最终劳务公司改变了说辞,认可工资表是其公司制作的,但并非劳动者的真实工资水平。
据此,中级人民法院对劳务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不予支持。而一审法院认为外包公司主张劳务分包给部分劳动者的,应当对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劳务公司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故对其否认劳动关系的主张不予认可。对于劳动者要求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等主张予以采信。
法院判决生效后,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农民工成功收到了法院执行回来的执行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