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黑龙江的张某某等3名外来务工人员来到江苏省高邮市周山镇工会求助,反映他们被拖欠了几个月工资,至今没有着落,请求工会帮助维权。
周山镇工会认真接待了来访民工,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原来,张某某等3人是今年初经一家劳务中介公司介绍,来到高邮市周山镇一家企业从事电子元件生产工作的,他们属于劳务派遣工,并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金额。原本4月底发放薪金,但到4月底并没有拿到相应的工资,劳务中介公司表示5月1日将工资及时发放,但过了5月1日不但没有拿到工资,劳务中介公司负责人电话也不接听了,这让他们慌了神。
周山镇工会负责人居乃谭梳理研判案件后发现,这起欠薪案件数额虽然不大,情况却比较复杂,用工单位虽然在本乡镇,但没有与企业发生用工关系,属于劳务派遣,涉及的劳务公司也不在周山镇管辖范围,而且民工也不能提供详细信息。
这天下午,工会人员来到周山镇的企业了解情况。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是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工人工资也按期足额支付给了劳务公司。镇工会负责人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应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企业虽然已经支付了工资,但把工人工资付给劳务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企业有义务帮助民工讨要到工资。
在镇工会的协调下,企业负责人表示,会积极主动和劳务中介公司进行沟通,督促他们把拖欠的民工工资支付给民工,并且向镇工会约定了解决问题的期限。后来,在镇工会的持续关注下,企业最终与劳务中介公司协商达成了一致,有效地解决了张某某等3名民工的工资被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