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师信箱:用工单位不和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江苏工人报 作者:李振宇 发布时间:2022-08-01 16:15

摘要: 用人单位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厨师王师傅问:我入职一家酒店有一年两个月时间,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没签订劳动合同就上班,最近我委婉地提出与酒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到现在不给我明确表态,请问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主张一年两个月时长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赔偿,能否得到支持?


法援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法律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规定为单位一方主动提起,但是按照最新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可以看出,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赔偿,最长可主张的时间点为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止,也就是11个月时间。


(作者为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


责任编辑: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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