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促进社保缓缴、降费等纾困稳企政策第一时间落地,济南市迅速优化经办流程、简化缓缴资格认定程序、大力推行“网上办”“智能免办”,帮助企业直达快享各项政策红利。
据介绍,此次社保助企纾困“组合拳”主要包括两项政策:一是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二是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明确参保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的企业享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直达快享”社保降费、缓缴政策
“我们充分发挥社保数字化服务优势,此次社保缓缴和降费政策企业可以直达快享。针对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企业依旧可以采取‘免申请’的方式享受;针对缓缴政策,我们‘点对点’向政策范围内企业主动发送提示信息,企业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只需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一键确认’,系统将自动审核,企业零跑腿即可享受社保缓缴政策。”济南市社保中心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介绍。
“看到社保给我们推送的缓缴消息,我们公司第一时间申请了缓缴社保费。这次社保政策来得太及时了,可以缓缴社保费15万元,加上今年继续享受社保降费政策,这两项资金加起来对我们企业经营很有帮助。缓缴申请方式很简单,社保系统自动推送给我们,我们点一下确认就行了,不需要提交材料和跑腿办理。”山东润天凯利商贸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王珂介绍。
社保缓缴不影响职工待遇享受
济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社保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退休待遇、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或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缓缴企业应先补齐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职工享受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申领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待遇。
此外,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企业办法缓缴三项社保费。具体来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5月至7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2022年4月未完成缴费的企业,也可申请自2022年4月开始缓缴,缓缴截止期限相应提前1个月。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5月至12月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部分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据统计,预计至缓缴期满,济南市将为符合条件的约2.2万家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6.54亿元;预计至年底,为全市企业降费减负约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