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怎么签?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作者:向晓文 发布时间:2022-04-10 18:00

摘要: 根据该企业的用工需求,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选择和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月31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有一家企业的人事部经理顾女士来电咨询:最近工厂订单量大,需要新招一批工人完成订单,但只需要完成这批次的工作任务即可。她问,这种情况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针对该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的王英占律师。


王英占律师指出: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该企业的用工需求,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选择和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王英占律师提示,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应当明确起始日期,但不能明确合同终止时间。任务完成劳动合同终止,可以表述为“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并在合同中约定完成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将所需完成任务进行客观、明确的约定。


二、不得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权利。


四、劳动合同终止时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该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终止时遇上医疗期、女工三期等情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综上所述,王英占律师表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该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各项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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