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遇到疫情,劳资关系如何平衡?|案例1:“12天”居家观察,是否算旷工?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张锐杰 发布时间:2022-03-23 16:37

摘要: 当工作与疫情相遇,又该如何平衡?

人们常说工作和生活难以平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涉及的是个人的选择。然而,当工作与疫情相遇,又该如何平衡?


随着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越来越精准的隔离防疫举措带来诸多用工问题:居家办公算工作吗?年休假时被隔离、在家办公,可否取消年休假?本期劳权周刊结合近年实例及近期收到的咨询,邀请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邵敏杰律师,解答当下种种劳权问题。


“12天”居家观察,是否算旷工?


随着国内防疫政策日益精准化,越来越多的名词进入大众视线,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者、社区管理……在全民关注的热度下,这些名词成为日常,也加深了大众对防疫的认知。但是也要看到,新名词代表着新政策、新举措,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新的变化。


在此轮疫情中,上海推行了“2+12”的隔离政策——根据国家和本市防控规范要求,对涉及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风险人群实施管理。其中对于密接者涉及的所在居住小区、工作单位或者学校的相关人员实行“2+12”管控措施。“2”指的是在2天里实施封闭管理,就是足不出户,还要进行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12”即社区严格管理,其间要求相关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果要外出,就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且不参加、不去聚集性场所,其中就包括公共交通。同时还要配合落实好间隔的核酸检测,做好每日自主健康监测。


社区管理期间,有诸多严格限制,比如不能乘坐公共交通,不去集聚场所。那么,办公室是否算集聚场所?如果因无法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而导致无法上班,是否算旷工呢?


解答:


不应视作旷工 鼓励员工居家办公


在“2+12”的“12”期间能不能上班?在此前本市的疫情发布会上已经明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让这些员工居家办公。当员工进入“2+12”管理时,劳动者要向企业主动报告,争取单位安排在家居家办公。如果实在不能安排居家办公的,有些可能是重要岗位,如流水线这样的工种不能缺人,就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在工作期间和其他人员保持相应的距离。


同时,希望这些人员在去工作的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地铁、公交车),如果距离不远可以骑自行车,可以走着去,也可以采用出租车、私家车等方式,用尽量不和过多人接触的交通方式去。


同时也要注意,如果在“12”期间,在单位自主健康监测当中发现自己有发烧等一系列症状的时候,第一时间要报告单位、报告社区,同时戴好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去最近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进了医疗机构就诊以后,根据就诊情况后续由相关人员开展一系列措施。


如果实在没有条件避免乘公共交通致无法上班,是否算旷工?在“2+12”中的12天严格社区管理期间,虽然理论上可以出勤工作,但必须要以遵守相关的严格防疫要求为前提,如不得搭乘公共交通等。因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避免搭乘公共交通上班的条件,若职工确有困难,可以与公司说明情况,征得公司的谅解。旷工是指职工在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出勤上班的行为,员工如果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正常出勤,不应视作旷工。


我们建议,如果职工因此无法正常出勤,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说明情况,用人单位也应该以防疫大局为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安排员工居家办公。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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