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认定为工伤必须是“职业性”的——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诊断职业性中暑,还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2019年8月8日下午,建南运输公司驾驶员程某在人民路地铁十四号线豫园路站工地清洗土方车过程中,突然昏倒在地。后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诊断为“脑梗死”。程某称自己没有任何遗传疾病,“脑梗死”系由于在高温下持续露天作业诱发,理应被认定为工伤。但黄浦人社局经调查收集了原告就医记录、调查笔录、工作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了解到程某并未在高温下持续工作,且在2019年4月因头晕请过病假,认为程某突然昏倒在地的情形属于突发疾病,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黄浦人社认(2019)字第925号)
另外,职业性中暑必须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因此,劳动者在排除危急情况病情稳定后,还应当前往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在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后,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均可提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自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劳动者本人提出的,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不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业病的病发并非必须发生在劳动者的工作过程中,且对于职业病的诊断,劳动者可自主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如据报道,2017年7月的一天,天气炎热,工作中的湖州某电机公司员工徐某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回家卧床休息,没想到这一躺就陷入昏迷,送医救治后被诊断为“热射病后遗症”。2018年,经德清某医院职业病科诊断,鉴定徐某是“重度职业性中暑(热射病)”。后来,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徐某为工伤,经湖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徐某为“三级”工伤伤残。
但建议劳动者一旦中暑,还是要尽快及时就医,因为在工作岗位上发病就医,肯定更加有利于职业性中暑的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