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2020年12月15日就拿到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但被公司拖欠的29万工资和赔偿金至今仍没拿到手,这让被拖欠了一年工资的贾女士欲哭无泪。与她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20多人。
贾女士是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员工。去年4月28日,公司突然在微信群里发了“致公司本部全体员工的一封信”,宣布“自2020年4月30日起,与本部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声称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并给予力所能及的经济补偿。对于业已存在的欠薪,也将安排补发。
“我在公司从事行政工作9年多。公司以疫情为由违法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后,我和其他职工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向我们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公司拖欠我的工资及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合计29万元。”贾女士说。
贾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有22名同事和她一起维权,大家都想讨回被拖欠的血汗钱,经核算,他们被欠薪总金额达2372255.33元。
记者了解到,公司拖欠每位员工的工资数额不等,其中有一部分员工因为欠薪在2018年或2019年就离职了。
“虽然我们都有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但是迟迟拿不到工资。”贾女士说,“公司在拖欠工资期间还在开设新店。因此,他们认为公司是有能力支付欠薪的。”
贾女士说,她和其他被拖欠工资的同事曾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官说查不到该公司可执行的财产。“法院让我们出具公司的财产情况,这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员工来说,真的太难了!”贾女士表示。
记者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到,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打造的品牌都是美发行业知名品牌。在“天眼查”软件中,记者查到信息是该公司多次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十几条限制消费令,同时,也是失信被执行人。
对此贾女士等员工的遭遇,北京市律理律师事务所郭磊律师表示,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对用人单位是具有约束力的,用人单位应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
对于员工讲述的公司在欠薪期间仍在开设新店,认为公司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但拒不支付一事,郭磊律师建议员工多与承办法官沟通,查询核实公司的经济状况,确定公司是否仍在经营及是否处于盈利状态,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司转移财产。
郭磊律师说,除上述措施外,员工也可以多渠道了解公司可用于执行的财产信息,并及时提供给法官,以尽快实现裁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