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行政拘留的,尽管用人单位不能以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却未必不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单位规章制度对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列举往往难以穷尽,对于一些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严重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不管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将此列入应当解聘的行为,都可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必须是员工的行为违背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劳动纪律,影响到了单位的利益。
劳动者良好的职业操守、秉承良好的社会公德也是保证劳资双方长期和谐稳定的前提,如果员工品格出现重大缺陷,劳动关系的信赖基础将难以为继。信赖不限于具体的履行合同行为的信赖,更重要的还是人品本身以及履行能力的信赖。
所以这还需结合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岗位等因素作出合理判断。如有的用人单位对于普通操作工在业外的道德要求不会太高,但对于管理人员或保安等岗位就要求其“无论业内业外,其行为举止应当与其职业形象相符”。有些违法行为无论发生在工作内外,都会严重败坏个人和公司形象,公司按严重违纪解除并无不妥。
至于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虽不是解除的理由,但可作为职工严重违纪行为的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