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庄最近应聘一家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和他商量将原先约定的5000元工资加到5500元,原本要交的社保费给他折算成工资。这样的做法合法吗?社保费可以折算成工资吗?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对此,记者查询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问:社保费可以折算成工资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员工可以签字自愿放弃社保吗?
答: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就算职工与用人单位签署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或达成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缴纳的约定,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