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到期,两者不一致时,企业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摘要: 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到期,两者不一致时,企业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小程,2018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化工企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2019年7月,企业出资派小程去法国进行了3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今年6月底,小程的合同到期了,但服务期还没到期,企业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小程拒绝了,于是企业要求小程支付违约金。那么,企业的要求有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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