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长假前,网络媒体上到处都是“工资应当提前发”的“好消息”,由于大多数的发薪日处于假期中,因此,遵照工资只可提前不可晚发的原则,应当在假期前予以发放。
事实上,不只是发薪时间有讲究,对于职场人来说,发薪的形式也有颇多窍槛,稍不在意,就可能陷入圈套中,让自己在不知觉中丢了权益。
圈套四:一笔拆成几笔发
典型案例:2019年1月,康先生应聘到某电气设备公司从事电气设计及调试工作。当时,为了少缴个税,康先生同意了公司工资拆分的做法,即合同约定工资2600元,其余4200元由另一家劳务公司以劳务费的形式转给他。“当时觉得公司是为员工着想,没想到是给我挖了这么大的坑。”
去年8月,由于被调岗降薪,康先生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主动支付1.04万元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月2600元工资,工作年限为4年(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康先生觉得这个计算有误,于是申请劳动仲裁,便出现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用人单位坚称,合同里约定工资2600元,工资条和银行流水账单一致,不存在月工资6800元的说法。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2600元的月薪与电气工程师的工资严重不符,因此单位的说法不合理,裁决单位补发补偿金1.68万元。
解读:
违规的工资拆分是将工资总额分解成“明发”与“暗给”两份。比如,拆分成现金和银行卡发放;外包劳务公司和本公司发放;工资卡和提供发票报销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和向家属发放等,其目的就在于避税和少缴社保费。这样的工资拆分表面上能为劳动者带来短暂的高收入假象,毕竟通过降低工资基数,就可以相应减少个税扣除。然而“醉翁之意不在酒”,企业选择拆分工作更大的用意在于降低自身“用工成本”,从现行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维权的角度分析,拆分工资对于劳动者是因小失大,可能引发诸多权益受损。
比如,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只需承担8%的缴费比例,单位却要承担20%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2%,还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由此预估,拆分后企业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实际降低40%~60%,这显然会对劳动者日后的长远利益带来实质性损害。
“工资拆分”不仅是偷漏国家税款,更是有违法律、有悖诚信、逃避责任、为劳动者维权埋下隐患的违法悖德行为。对于劳动者个人,受损的不只是今后的社保基数降低和领取金额缩水;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企业势必会按照员工的“明”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