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丨公司可否将交通费划入最低工资?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崔蔚 发布时间:2023-07-28 08:52

摘要: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

吴先生问:劳动合同上约定我的工资是本市最低工资,不过我每月除了基本的工资还有餐补和交通补贴。7月中旬我拿到我的当月工资单时发现工资一栏里写着2690元,但是原来200元交通补贴却变成了100元。公司这么操作合法吗?


答:本市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到2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要特别注意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夏季高温津贴、中夜班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以及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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