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问:前段时间,因为身体问题,我请了十天病假,后来病愈我就正常上班了。最近,我想请几天带薪年休假,可是老板说我已经请了病假,就不能再休带薪年休假了。有这样的规定吗?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