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强行休事假,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

来源:江苏工人报 作者:易怀丽 发布时间:2023-06-05 12:20

摘要: 本案中,劳动者强行休事假是为了照看病重的父亲,单位不能以其旷工论处。

小刚:小芸,小连因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你知道不?


小芸:不会吧?听说他父亲刚去世,现在自己又被单位开除了,也太悲催了吧。他是因为什么被单位开除的呢?


小刚:就是因为他请事假回去照看病重的父亲,单位没有同意,他强行休假的。


小芸:哦,他请事假,有没有提供相关的请假申请和证据?


小刚:提供了,人事部门也都收到了,但就是没同意。


小芸:之前听说员工请事假必须要单位同意才行,否则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


小刚:我觉得单位虽然有这规定,但是小连请假的情况比较特殊,单位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妥呢?他还想让我问问能不能向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呢?


小芸:这个就不清楚了。你去工会咨询一下小易吧!


平时有不少职工和用人单位前来咨询有关请事假的问题。小连的问题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这个问题的焦点是,劳动者请事假未获批准而休假的,用人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者?


首先,要先了解一下事假的相关情况。事假,本质上是一种保障性休假,为的是让劳动者在正常休假之外临时处理一些紧急的私人事务。目前,事假属于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范畴,法律没有专门关于事假的强制性规定。至于劳动者能不能请事假、能请多少天事假,关键要看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且劳动者能否休事假的决定权在单位。


再来了解一下有关旷工的规定。旷工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不到岗的缺勤行为。法律法规对此也没有专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制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者五天的,视为劳动者自动离职。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请事假未获批准不到岗的,属于强行休假,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当认定为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果旷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请假是因为尽孝道或者因不可抗力、见义勇为、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强行休假的,不能以旷工论。


本案中,小连强行休事假是为了照看病重的父亲,单位就不能以其旷工论处。单位的做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百善孝为先”的优秀传统文化相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明显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小连可以请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是法律规定,是劳动者的健康需要,更是维护企业持续发展动力源泉的必然。用人单位应当营造良好温馨的企业文化,在行使用工管理权时应当合法、合情、合理、善意、宽容,特别在劳动者处理事假申请的时候,既要考虑企业的生产情况,又要看事假的理由是否正当、证据是否详实,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让劳动者有更多的获得感、归属感。作为劳动者,要勤勉尽责,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唯此,劳动关系才能和谐,企业才能健康长久地发展。



责任编辑: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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