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述丨职工遭遇职业伤害,如何有效维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刘振思 发布时间:2023-05-10 09:27

摘要: 职工遭遇职业伤害,如何有效维权?

近日,读者陆先生向本报来电反映,自己在物业公司担任维修工,去年2月工作时因为“水泥灰进眼”“搬运200斤的金属板”导致“右眼视网膜脱落”。然而,在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中,“右眼视网膜脱落”并没有被认定为工伤,对此他产生了很大疑惑:“医生都说,搬重物会导致视网膜脱落,这是工作时受的伤,为什么就没有关联性呢?”


【职工自述】


工作时受伤

眼睛看不清了


陆先生在一家物业公司担任维修工,和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据陆先生描述,去年2月28日上午九点多的上班时间,自己在公司大楼前的广场上对地砖进行维修作业,水泥灰碎屑被风吹入了右眼,他还搬动了一块200斤的钢板。随后,陆先生清理了眼睛里的水泥灰,仍然出现了右眼眼睛干涩、模糊、看不清、黑影等情况。在休息了一晚上后,眼睛的情况依旧没有好转,陆先生于次日前往医院就诊。


陆先生说,就医后,医生诊断其“视网膜隆起脱落”;随后办理转院,完成了手术治疗,但视力一直没有恢复,右眼有异物感,看事物还是有畸变、模糊等。


受伤发生后,去年6月,陆先生向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并请同事、领班作为人证,提供了有关医院的就诊报告等。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前往工作事发地点调查,并对陆先生做了笔录。去年9月,人社部门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右眼结膜炎”予以了工伤认定,而对“右眼视网膜脱落”并未予以认定。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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