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总工会:“1+3”模式打出维权组合拳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毛浓曦 发布时间:2023-03-21 11:00

摘要: 西安碑林区总构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把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阅读提示】


西安碑林区总工会联合法院、人社、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平台,逐步形成“源头预防—基层排查—仲裁前调解—诉讼前调解”的全链条调处模式。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第二届“十大法制事件”发布,碑林区总工会构建的“工会+法院”“工会+人社”“工会+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3”模式上榜。


近3年来,碑林区总工会联合区法院、区人社局以及辖区企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80批次,涉及职工1728人,逐渐形成“协商调解为主,仲裁诉讼为辅”的模式,有效把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诉前调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西安市被确定为全国总工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试点城市,作为全市此项工作的试点区县之一,碑林区总工会在2020年7月联合区法院成立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工作室成立后遇到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因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据了解,2019年8月1日,陕西某公司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薪4100元,后来该公司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王某3个月工资,王某遂申请仲裁。之后,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久,驻法院的工会调解员关注到此事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于调解当日一次性向王某支付两万元。


“有了工作室,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区法院将案件委派给工作室调解,由工会调解员受理,进入诉前调解模式。”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负责人张娜说,该工作室成立以来,逐渐建立由法院调解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律师等组成的50人调解员队伍,调解效率不断提高,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


关口前移,“赋能”工会调解


程某于2016年10月入职西安某培训公司。2021年7月,公司因经营困难未按照实际约定支付程某相应报酬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022年5月,程某向碑林区人社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碑林区人社局收到案件后随即将其委派至区总工会、区人社局于2021年联合共建的碑林区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工作室迅速组织调解员讨论案情并联系原告、被告。联系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不在当地,调解员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组织多轮调解,最终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培训公司承诺在规定时限内付给程某拖欠的相应报酬等。随后,该工作室将这一案件移交区仲裁院,置换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文书,该案得以妥善解决。


“‘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将仲裁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解的灵活性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相当于为工会调解‘赋能’,使其更有公信力。”碑林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彭致强说。


示范带动,加强溯源治理


2018年5月,一家大型时尚百货商业综合体落户碑林区。落户后,碑林区相关部门多次上门与该企业对接,帮助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从源头上预防劳动纠纷。


2022年5月,碑林区总工会又积极与区人社局沟通协调,联合在该企业设立劳动争议金牌调解示范点。目前,已帮助该企业规范了组织架构及工作规则,指导其制定工伤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规范性文件。


该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被西安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评定为该市第一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碑林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远淑表示,近年来,区总工会重点打造了一批管理规范、专业程度高、服务能力强、基础保障好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逐步形成“源头预防—基层排查—仲裁前调解—诉讼前调解”的全链条调处模式,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通讯员:侯晓兰,祝盼
责任编辑: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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