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证明自己,这些知识不可不知——记者调查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3-02-23 11:21

摘要: 在证据单一的情况下,劳动者维权路将会变得艰难。

记者调查


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此前,北京怀柔法院通报多起辖区内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显示,在证据单一的情况下,劳动者维权路将会变得艰难。怀柔法院还提示:“部分劳动者证据不足,或存在瑕疵的‘任性’维权,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证据不足难获支持


魏先生称自己因公患上尘肺病,但最终因证据不足官司败诉。2016年10月,魏某入职某机械加工公司,从事电焊切割工作,公司每年都为魏先生安排了粉尘项目体检,均没有发现职业损伤。但在2020年离职后,魏某拿出一纸诊断证明,并称自己因工作患上了尘肺病。


魏先生向法院出具了其在多家医院的诊断证明,其中,朝阳医院出具的X线阅片报告为:符合尘肺壹期。他还表示,自己的离职也是因公司逼迫,认为公司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故向公司索赔经济赔偿金、治疗费用等共计两万八千元。


但公司回应,魏先生离职时的辞职信是其自愿找人代为书写的,并且根据朝阳医院后续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结论为魏先生无尘肺。


经审理,怀柔法院认为:关于职业病的鉴定,应当综合分析病史、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等情况而确定。由于朝阳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魏先生并无尘肺,且魏先生并不能提供其被公司逼迫辞职的证据,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证据无用官司难赢


另外,还有一起北京某公司高管索赔天价工资,最终因证据单一被法院驳回的案例,也显示出提供有效的、多方面证据的重要性。段先生2011年入职某房地产公司,任公司高管。2017年,段先生离职后,向公司索要2013年11月至离职时拖欠的工资69万余元。


段先生表示,根据一份《关于某房地产拖欠段先生工资等事宜》的证据,公司从2013年11月起并未足额向其发放工资,且证据上有公司法人的签字。


公司则表示,这份证据是公司为配合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使用,并不符合给段先生发放工资的事实。


经法院调查,房地产公司在2013年11月后就陷入了经营困难,而段先生称当时公司为其涨薪,仅提供一份文件作为证据,法院难以对其采信,故驳回了段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认为,在公司发生破产、收购时,高管与公司之间易发生纠纷,鉴于公司高管身份的特殊性,对证据的审核应当更加全面和客观,不能将无佐证的证据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摄 影:朱兰英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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