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云南省连续第17年提高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通知》明确,此次调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金额低于今年伤残津贴调整金额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2021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作出并生效的伤残等级或生活护理等级鉴定结论的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亡情形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根据《通知》,此次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增加28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25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23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210元;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为:完全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300元,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