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序参与城市基层治理③:加强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配套制度建设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张善柱 发布时间:2022-07-08 17:06

摘要: 从长远来看,应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党建引领、工会靠前、企业担当、职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

加强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配套制度建设


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城市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长远来看,应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党建引领、工会靠前、企业担当、职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大局,整合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主体力量,形成职责明确、合力攻坚的领导体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优先把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突出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展为党员,推动建立党支部。将平台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企业主参评劳动模范、参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的重要依据。


二是坚持工会靠前,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起来。在暂不具备党支部建立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相关工作,能够为党组织及其他群团组织的建立奠定基础,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原子化”向“组织化”转变。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以头部企业建会为牵引,推动关联企业广泛建立工会组织。对会员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会员管理和流转服务工作机制。以技能培训为突破口,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岗就业能力。


三是坚持企业担当,压实平台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引导平台企业认识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既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社会保障、算法规则、劳动定额等制定统一规范。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在工资增长、抽成比例、奖惩规定等方面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四是坚持职工参与,激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内生动力。探索建立积分机制,将积分结果与就业创业、子女教育、看病就医及交通出行等生活服务挂钩,纳入城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对于在排查风险隐患、发现治安线索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给予相应物质和精神奖励。做好典型选树工作,引导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向身边榜样学习,汇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五是坚持社会协同,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归属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服务精准的优势,通过购买服务或志愿服务等形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城市社区要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吸引新老市民共同参加,铸造社区共同体意识。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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