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高级工程师,在公司连续工作30多年,对公司也很有感情。2021年5月,我达到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当时,公司考虑到我技术过硬,便留用了我,但未再为我缴工伤保险费。2022年3月,我在传授技术时受到事故伤害。我希望公司给我申报工伤,但公司认为我系退休返聘人员,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予申报工伤。
请问:我的情况属于工伤吗?如果不属于工伤,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赔偿?
读者:方京华
方京华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指出:“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继续用工,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双方应属于劳动关系。在返聘期间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相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者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再签订返聘协议的,则只形成劳务关系,在返聘期间受伤的,不可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返聘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你的情况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无法为你申报工伤。
虽然你无法获得工伤赔偿,但可以主张侵权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你可以在伤势稳定后,先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过,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不论职工对事故伤害的发生有无过错,一旦获取工伤认定,均由用人单位和社保基金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在侵权赔偿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如果职工本人对事故伤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则可以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潘家永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