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私下社保约定,不一定产生法律效力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佳敏 发布时间:2022-01-26 16:53

摘要: 私下社保约定,不一定产生法律效力。

针对这起事件和灵活用工平台背后潜藏的法律法规问题,记者采访到了上海宸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浦东新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陆端靖。


陆律师告诉记者,在这起事件中,快递小哥对自己的归属产生困惑可以理解,归根到底是快递业常见“外包形式”造成的。快递公司设置快递站点,选择跟外包公司签订协议,外包公司履行合同招聘快递员,因此是外包公司与快递小哥之间发生雇佣关系,与快递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穿着该快递公司制服并不能在法律层面上认定和快递公司有劳动关系。但即便灵活就业人员不是跟平台签订合同,从道德或人情上看,灵活就业人员帮助平台创造价值,平台理应对其负起一定的责任。


针对李举义和黄敬振派费不同,快递小哥“工资”谁说了算的问题,陆律师也表示,法律关系不确定的情况下,快递小哥工作所得报酬的性质、名称也有所不同,便于理解就沿用“工资”指代。可以确定的是有关工资标准应当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可以制定有关标准,快递小哥如认可就在合同上签字。一旦在合同中明确或通过实际履行的方式明确,双方就应当遵循这个标准。但该事件中严女士每小时20元的工资标准明显不符合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2021上海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元。


陆律师同时也补充到:医保、工伤保险均属于社保的一部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人数越来越庞大,针对他们的社保缴纳问题,《社会保险法》有明确规定,各地也出台了适应当地的政策、法规,黄敬振和李某双方私下关于社保的约定,不一定产生法律效力。


对李举义等最为关心的“押金”能否直接发放的问题,陆律师也坦承是不可以的。外包公司向平台支付的押金,平台实际是代为保存,该笔款项仍是外包公司的资产。平台不能在未获得外包公司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支付给灵活就业人员,否则很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平台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成溪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别人用我的信息办理了社保,如何处...

重庆正式发行第三代社保卡,二代社...

员工被辞退后发现未缴社保,公司被...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