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阿德歌”问:由于我拿到手的年终奖数额较大,请问有没有合理避税的方法。
劳动法专家、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丽娜:早在2018年年末,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这份《通知》给出了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案,即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供了两种计税方法: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简而言之,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只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如今三年即将过去,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今年年内取得的年终奖,缴纳个税还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也就意味着一部分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可能会增加。
一般来说,企业发放年终奖习惯在春节前发放,也就是2022年2月1日之前,而为了让员工少交一笔年终奖个税,显然有发放年终奖计划的企业,应该在今年底之前发放,才能让员工享受年终奖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