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毕业,工资3200元,不缴社保可以多拿到300元补贴,想着工作也做不长久,就为了这几百元放弃了。”提起为何自愿放弃社保,90后女孩小吴用“太难了”来形容自己的处境。
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人讲述过自己“自愿”放弃社保的经历。“我做过专职骑手,老板说不缴社保每单给6元,缴社保每单给4元,坑人!”“因为工作不稳定,缴社保的公司又少,自己又要被扣不少钱,没办法,为了眼前的利益,只好选择放弃。”
“我觉得这不能算自愿,应该是被逼无奈下的妥协。”有网友评论道。那么,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的劳动者,究竟是自愿,还是“被自愿”了呢?
王贤达认为,出现“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情况一般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定义务、降低用人成本,利用优势地位要求劳动者在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上签字;二是部分劳动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还不够强,认为短期内看不到社保的作用,不如现在实际到手的工资高一点更实用。
“不过,没有劳动者不希望未来的生活能有一份保障。”王贤达补充道,“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固然违法,让劳动者选择‘要社保’还是‘要补贴’的行为其实也是违法的。这些补贴名义上是用于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保,但社保缴费应由劳动者和单位共同负担,这相当于免除了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
“对劳动者来说,放弃缴纳社保绝对弊大于利。”王贤达说,这首先会导致劳动者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在患病时医疗报销方面受到影响,面对失业、工伤时,也无法获得社保待遇;其次,社保还跟许多社会福利或政策挂钩,如购房、子女入学、落户等,不缴纳社保会给劳动者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而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时,将面临艰难的维权处境。因此,他提醒广大劳动者切勿放弃缴纳社保。